2014年“中秋节”及“国庆节”医疗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放假通知精神,现将“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门急诊医疗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医疗工作安排:
1、9月6日(星期六)至9月8日(星期一)放假三天。
2、放假期间,9月6日(星期六)上午安排半日门诊。
3、急诊照常24小时应诊。
二、“国庆节”医疗工作安排:
1、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放假七天。
2、放假期间,10月4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二)上午安排半日门诊。
3、9月27日(星期六)正常休息,安排半日门诊。
4、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分别上星期五、星期一的班。
5、急诊照常24小时应诊。
北京医院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