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诊审批制度
1、由患者所在科室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酌情向医院医保科提出书面转诊申请。
2、医院医保科请2-3位副高以上专家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进行评估。
3、医院医保科根据专家评估结论,如无转诊必要,向科室及患者作出说明;如确须转诊,请科室填写《转诊审批表》,患者同意签字后,医院医保科盖章并送医保中心审批。
4、医保中心同意后,为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二、特检特治审批制度
1、由患者所在科室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酌情填写《特检特治审批表》并报医院医保科。
2、医院医保科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进行评估。如确须特检特治,争得患者同意签字后,医院医保科登记盖章并通知科室。如无须特检特治,向科室及患者解释清楚。
3、如病情危重,来不及通知医院医保科,可先行特检特治,三天内来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相关手续。
三、外购药、外院特检特治审批制度
1、由患者所在科室根据药房备药情况、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酌情填写《审批表》并报医院医保科。
2、医院医保科根据药房备药情况、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进行评估。如确须外购药或外院特检特治,争得患者同意签字后,医院医保科登记盖章并通知科室。如无须外购药或特检特治,向科室及患者解释清楚。
3、如病情危重,来不及通知医院医保科,可先行特检特治,三天内来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相关手续。
四、血液、蛋白使用审批制度
1、由患者所在科室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酌情填写《血液蛋白使用审批表》并报医院医保科。
2、医院医保科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进行评估。如确须使用血液蛋白,争得患者同意签字后,医院医保科登记盖章并通知科室。如无须使用,向科室及患者解释清楚。
3、如病情危重,来不及通知医院医保科,可先行使用,三天内来医院医保科办相关手续。
五、门诊慢性病治疗审批制度
1、患者向医保中心领取审批表,由所住科室经管医生、科主任根据患者病情、目前治疗及效果酌情填写《门诊慢性病治疗审批表》。
2、患者将审批表、住院证明、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一并交医院医保科。
3、医院医保科对患者病情、目前治疗、效果及患者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进行评估,根据医保中心对慢性病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