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就诊程序1.持有《诊疗手册》或《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挂号→凭"手册"到相关科室就诊→申请检查或处方开药→划价→缴费→治疗获取药。2.在IC卡未启用前,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可凭发票、个人账户专用存折,省参保人员到建设银行各储蓄网点,市参保人员到商业银行各储蓄网点取款)
二、急诊程序原则上同门诊。急诊抢救与住院过程不间断的,急诊抢救费经医保科审核签字可与住院费用连续计算。
三、住院程序持有住院证→到本单位开住院介绍信,然后凭"手册"及单位介绍信→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预交起付标准和自负费用款→到指定科室住院治疗。
四、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及家庭病床程序凡符合医保规定特殊病种范围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带原始病历及有关病史资料到医保科申请→医保科初审→规定时间内上报资料到医保中心→省、市医保中心审批→信息返回医保科→指定的就诊医院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