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医院病房大楼安静、舒适、安全的良好就医环境,维护住院病人、产妇的切身利益,本着既要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尽可能方便病人家属探视,照顾病人、产妇的原则,各位探视者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则:
- 上午8:00至9:30的查房时间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的病员休息时间凭陪客证探视。
- 在查房、治疗、护理时间,陪客及探视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
- 探视人员在探视时不应大声谈笑嬉戏,不得在病房内发生争吵等妨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
- 探视人员要举止文明、衣冠整洁,不得在病房内洗澡、喝酒、吸烟及进行玩扑克牌活动。
- 为了保持病区卫生整洁,病区内不得带入猫狗、活禽等物品,以免惊吓病人和扰乱病区秩序。
- 为了保证病区消防安全,医院不允许探视者将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如酒精、香蕉水、鞭炮等带入病区,病房大楼系我院消防重点部位,实行禁火区域管理。望广大探视人员自觉遵守,禁烟、禁火。报警电话:119。
- 探视人员不要将大量现金带入病区,贵重物品如金饰品、手机等应注意自我保管,防止人物分离、失控而引起丢失、失窃。
- 医院谢绝怀抱婴幼儿进病房大楼,携带小孩的探视者在探视期间应管带好身边小孩。防止小孩乱跑、哭闹等影响病区秩序的行为发生。
- 各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经劝阻不听者,保安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规行为,维护好医院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