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所需提供信息:提供信息、完成基本登记、配合医生、护士完成对您的整体初步评估及记录,测一些与您健康相关的指标。次日早晨由医院护士为您做身体检查。
1、您在住院期间用药、治疗由病房医生负责,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如您的病情需要,主管医生将为您安排院内或院外会诊。
2、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3、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您应遵从医护人员提出的治疗、护理有关注意事项(包括休息、活动、饮食等)。如果您是因为年龄或疾病原因活动不便,请您在活动或洗澡时务必有家属或护工陪同,并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如: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
4、病房内有您固定的衣柜,请随手锁好柜门、保管好钥匙。请不要在病房中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要将机密文件带入病区,以防丢失。
5、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饮酒及随地吐痰,果皮请扔在垃圾筐内,不要大声喧哗,不要串病房,以免影响其他病友的治疗和休息。请您协助我们爱护医院的设备设施,损坏公物需要照价赔偿。
6. 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使用电炉、酒精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7. 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
8.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举报电话:白天:83521777转2201 夜间:13910501537
9. 我院有权根据病情调换患者房间和床位,请患者及家属/委托人予以配合。
病房的作息时间
上 午:抽血、晨间测生命体征、打扫卫生早餐查房、治疗和各项检查
下 午:测体温、晚餐、熄灯
探视时间
周一至周五 15:30-20:00
周六至周日 8:00-11:00 15:30-20:00
病人洗澡时间: 7:00- 9:00 16:00- 20:00
送餐时间:早餐:7:15 午餐:11:20 晚餐:17:10
若您错过了订餐的时间或有特殊需要,请向护士提出要求,或直接打电话2379,我们将为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