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取药,也可外购药品。
外购药品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外购处方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使用汉字、字迹工整、书写规范、有医师签名。
2.处方需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人员审核,加盖医疗机构外购专用章。
3.患者持处方到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4.外购药品费用不能持社保卡结算,先由患者垫付费用,再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取药,也可外购药品。
外购药品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外购处方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使用汉字、字迹工整、书写规范、有医师签名。
2.处方需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人员审核,加盖医疗机构外购专用章。
3.患者持处方到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4.外购药品费用不能持社保卡结算,先由患者垫付费用,再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