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清明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一)。
二、请各科室在确保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适当安排人员休息,于4月2日前将医生值班表统一交到医务科,护士值班表统一交到护理部,社康中心值班表统一交社康科,行政、医疗总值班照常。
三、各科室认真做好防寒、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节前各科室组织好对重要设备仪器、危险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四、科主任、护士长节日期间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医院将随时抽查。科主任护士长如离开深圳须提前报院长批准。
五、值班人员补发节日工资,即4月5日壹天。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宝安区人民医院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