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
1、铁路职工住院患者入院时必须押医疗卡和医疗本住院。
2、如系急诊或其他特殊原因末带卡者须三日内补交卡,否则自费结算,医院不出具任何证明,携带医院手续去呼铁局报销。
3、根据与呼铁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要求每名呼铁局患者住院必须床旁照相,不照相无法结账者责任自负。
4、坚决杜绝冒名顶替。
5、严格掌握医保患者报销条件。凡因车祸、打架等引起的疾病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一律自费住院。
6、凡因病情需要使用乙类药、自费药以及特殊检查治疗时,需签订使用协议书、由科主任审核签字等才能生效。
7、凡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患者使用了特殊材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须由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呼铁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检查和治疗审批表》由所在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合管办盖章后方可。
7、如违反上述规定,呼铁局医保不予报销,自费处理。
二、转院
1、确因患者的疾病复杂特殊在我院诊断、治疗有困难、需转其他外地医院的参保患者,需由我院经治医生认真填写《呼铁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诊治审批表》,由科室主任盖章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合管办盖章后方可转院。非我院医生填写的转院表无效。
2、按照呼铁局医保的要求,只能转往北京地区部属或市属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不能转往私立医院、合资医院、中医院、军队医院。
3、转院手续须在转院前办理。不得补办。
4、如违反上述规定,呼铁局医保不予报销,
自费处理。
结账时须携带手续
住院押金票,出院通知单(医生出具)
出院诊断书(医生出具、出院处盖章)。
医疗费用

呼铁局职工医疗患者报销流程
患者住院处登记押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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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三日内补交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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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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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管办人员到病房核查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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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处网络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