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潭市商业保险医疗、伤残管理服务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湘潭保险行业协会设立的机构,“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商业保险伤病人住院医疗和伤残鉴定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保障保险责任伤、病人、医院、伤残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等各方关系以及合法权益。
2、为方便保险理赔,解除被保险人及伤、病患者后顾之忧,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涉及商业保险赔偿的伤、病人必须到“中心”定点合作医院就医治疗。
3、涉及商业保险的事故指在我市商业保险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投保的客户发生患病或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包括因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上人员或第三者受伤的事故。
4、“中心”在各定点合作医院派驻驻院代表,被保险人或住院伤病人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24小时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中心”驻院代表将为各位被保险人及保险伤、病人提供服务。
5、本医院为湘潭市商业保险医疗、伤残管理服务中心定点合作医院。
湘潭市商业保险医疗、伤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监督电话:5232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