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常党公[2011]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医院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纪,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内事务及时进行公开;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党内事务一般在党内公开,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视情况向社会公开;坚持注重实效,突出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的公开。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体系,使医院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保障,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公开内容、程序、形式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医院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做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党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及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会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等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6、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公布目录。医院党委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务公开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等。
2、实施公开。列入目录的内容必须分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有关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建立党务公开工作专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党内事务除涉密等依规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
2、长期公开与短期公开。对于办事机构、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内容,为方便党员、群众随时参照,可进行长期公开;对其他内容,可进行短期公开,并且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对于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对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公开。
4、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对列入党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市直工委审批;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应由市直工委批准,并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党务公开分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至6月10日)
一是制定医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常妇幼委[2011]9号文件下发到各支部、各科室。二是成立组织,由卜隆、邓湘政同志任组长,陈翔英、刘清平、袁隆建、胡旭红、孙立红、周峻为成员。活动办设在人事科。三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认真学习宣传全市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盾牌等载体搞好宣传。五是制定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审定。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9月15日)
一是按照医院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二是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三是做好活动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四是迎接市直机关工委全面检查评估的准备。
8月15日前,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9月15日前,工委管理的中央、省驻常企业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在此期间,市直工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