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证病人有一个良好治病、养病环境,希望病人能配合医院遵守各项住院制度,争取早日恢复健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院食堂可为住院病人提供点菜加工服务,住院病人就餐时间:
早餐6:30-7:00 中餐11:30-12:00 晚餐17:30-18:00
二、病人住院期间出入院处可提供一日清费用帐单,于每日下午4-5点。
病人出院结帐:每日8:00-11:00
三、住院病人沐浴时间:住院病人沐浴统一使用沐浴卡(沐浴卡使用见具体告知书)
普通病房每天15:00-19:00 A级病房与包房24小时开放
四、8:00-10:30为医生查房时间,请家属不要进入病房,1.2米以下儿童不要带入病房。14:00-17:00为家属接待时间,如需了解病情可向医生咨询。
五、病人及家属应遵守医院的陪客制度,开出陪客证的病人,陪客家属要对病人负责,陪客因事暂时离开,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
六、住院病人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注意环境卫生,不向窗外倒水,病人及家属不要将电用餐具、电器、躺椅等物品带入病房内使用,如违反规定作相应罚款。
七、病人床位由护士安置,不要任意调换,床位的被服、用品、用具病人应妥善保管,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床单位消毒8元/次,属于自费项目,出院时统一结帐。
八、病人住院期间,由医务人员根据病情进行用药和检查,病人及家属不要擅自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带药品,也不要到办公室擅自翻阅自己或其他人的病史。
九、病人住院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应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办妥请假手续;
凡擅自离院或按期不归者,发生意外,责任自负。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应妥善办好有关手续方能离院。离院后,一切后果由病人与家属负责。
十、医院将尊重少数民族病人的饮食习惯,提供必要的服务。
十一、患者因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胸腰椎骨折、四肢骨折、急性阑尾炎、各类疝术后等入院治疗出院后,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上门进行随访。
十二、请病人及家属不要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钱物或宴请等行为。
十三、我院为无烟医院,请病人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谢谢配合!
监督电话:62418056-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