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河南省卫生厅授予我院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荣誉称号,并以豫卫新闻【2013】4号文件形式向全省医疗卫生系统通报表彰,号召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先进事迹。
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评选活动由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范围涵盖全省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经过民主推荐、网络投票公示、先进事迹展播、综合评审等环节,50家医疗卫生机构成为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我院为安阳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三级综合医院。
多年来我院坚持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服务标准,不断创新,先后推出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力争多角度、全方位解决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赢得了病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荣誉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我院既往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当前和后续工作的激励与鞭策。全院上下必将以此为动力,更加努力工作,更好服务患者,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