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我院在肿瘤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层干部紧急会议,就在全院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党委书记王瑞丽传达了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与我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文件精神和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上“立标杆、设底线、抓落实”的讲话精神。
院长冯笑山在会上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名职工,把学习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为医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九不准”是指: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