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医院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担负着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
在您住院后,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病人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三餐前后不要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治疗。
2、请向医护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病疫区等。
3、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年龄,并和身份证医保卡一致。住院时请将您的医保卡农合卡(本)交于护士保管。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由此引发的不
良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新农合患者请您于住院时携带您的住院证、新农合医疗证(卡)、身份证或户口本、转诊证明于住院24小时内到新农合窗口(门诊楼一楼大厅东侧)
进行新农合直补登记。120急诊患者或有特殊情况造成资料、手续不全者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善所有手续完成登记,若因患者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者,过期不
再办理新农合直补事宜。
5、医生会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暗护。如需陪护可到您所在病区护士站处办理陪护证。押证5元,出院时退证押金。探视时间为每周一到周日11: 30-21: 00,
请您的家属及亲友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每次限人两个。未经护士长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留宿或陪床。
6、您应遵从医生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程序及有关指示,请记住自己的病床号,不要私自更换病床,入院时护士为您佩带的腕带是您治疗、检查、手术
核对的依据。请您不要擅自摘除,以免造成治疗错误。请将物品摆放整齐,床头柜上摆放暖水瓶和水杯,其余物品请放进抽屉、壁柜内或整理箱内,脸盆、
便壶和鞋子放在床下物架上,多余物品请家属及时带回家。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及需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请不要自行处理,以
免影响病情观察,我们会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7、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私人物品(文件、现金、证件、首饰、手机等)防止丢失、安全通道在病区的东西两侧。每晚19: 00-22: 00为您提供热水,方便您洗澡,
并请您在洗澡前告知护士,洗澡时由家属陪伴,以免发生意外。
8、住院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请在第一次收到一日清单时确认姓名,如果有误,请及时提出更正,以免出院时给您造成不便。护士每天会将发生的各项
费用清单发至您的手中,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反馈。请按时足额缴纳费用以免影响正常治疗,并按医嘱出院。
9、为保持环境安静,确保安全,请您和家人不要在病房、病区吸烟、接打手机,请不要使用非医院配制的电器。病区有中央空调,在使用空调时请关闭
病室的门窗。为避免您受凉,温度请不要低于25 0C,睡眠时温度不要低于27℃。外出时请关闭空调,看电视不能超过21:00以免影响休息加重病情。
10、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为方便您的生活,医院为您提供的有热水瓶、病人服、整理箱,
到住院处交押金后,持卡到护士站领取,出院时退还物品后押金退回。
11、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
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
12、请您爱护医院公共物品,如育损坏、丢失,按照有关标准照价赔偿。
13、为了方便病人,护理服务科、病区备有轮椅、担架车,使用时拉起车闸,以固定车轮,一人站在轮椅后面固定轮椅防止前倾,病人坐好后,翻下脚
踏板,脚踏在脚踏板上。病人手扶着轮椅扶手,尽量靠后坐,勿向前倾或自行下车:下坡时速度要慢。下轮椅时先固定轮椅,翻起脚踏板,扶病人下轮椅。清
洁员进行地面保洁时,地面较滑,请您小心步行。
14、如果您需要住院期间的病情及治疗资料,医院会按照工作程序提供医疗报告,请您于出院后一周到行政楼病案室复印。(待病历归档)
15、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若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医院有关文件处理。
16、配餐间设有开水炉,仅供患者及家属饮水用,请不要在此处刷洗吐痰盂、大小便器,防止交叉感染。注意用水安全,防止烫伤。
17、医院营养食堂早、中、晚将餐车准时推至病房,请您按需购买,如有特殊需求,请联系营养食堂。
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