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端午节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现将本中心的休息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端午节期间,本中心的休息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要求执行。即: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节日期间,本中心精神科急诊正常开放。
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至12日(星期三)放假共三天停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