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巩固我院“无烟医院”创建成果, 3月31日下午,张中学副院长带领办公室、公共卫生科、总务科、人事科等科室负责人到住院三部病房、呼吸内科诊室、放射科、神经内二科、内分泌科、药房、总务科、工会等科室进行了控烟检查。检查中,张中学再三强调,一定要做到在医院及其它公共场所,不吸烟、不敬烟,主动做到有烟必控、吸烟必劝。
本次检查,未发现违规吸烟现象。医院工作人员大都能做到在院内不吸烟、不敬烟,且能主动劝烟,我院控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医院将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形式,将控烟工作持续开展下去。违规吸烟者,一律按照医院【2011】35号文件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