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原劳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原河南省劳社厅《河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013年12月,由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2012年度市属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单位经过审核评价,我院是南阳市卫生系统唯一上榜的诚信示范(A级)单位。
我院被评为“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诚信示范A级单位”,标志着我院在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备案审查情况;遵守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遵守职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情况;遵守职工教育法律和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等方面走在南阳市各兄弟单位的前列,为南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