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在您住院后,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慎重考虑后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和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
4.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5.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吸烟、喝酒、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6.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9.您个人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0.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违反上述须知规定引发的一切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服务监督: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538) 7875237
投诉电话:(0538) 7875415
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