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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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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办实事 免费体检暖人心

5月19日,神经内科主任王光胜、肛肠科主任邓斌到十字镇前屯村体检现场为65岁以上老人诊治,咨询。体检现场,熙熙攘攘很是热闹,抽血、量血压,做心电图等检查有条不紊的进行。爷爷奶奶们自觉地的排好队,纷纷称赞地说:“人民医院为我们考虑真周到啊!”现场,王主任和邓主任亲切地与老人们交谈,热情地询问老人们的身体状况,耐心地给老人们讲解老年疾病防治知识和老人饮食起居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让老年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治疗,无病早预防,降低疾病率。前屯村的老人们对此次体检活动非常满意,让他们感受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体会到人民医院的关怀。这次活动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性早熟科普知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保健逐渐得到大家的重视。我院自开展儿童保健门诊以来,性早熟、矮小症、佝偻病等患儿得到了良好的诊治及指导,今日主要来向大家介绍下性早熟,这个发病率越来越高但尚未得到本县家长重视的疾病。一、什么是性早熟?答:一般认为女孩在8岁、男孩在9岁以前出现性发育征象临床可判断为性早熟。女孩以乳房发育,男孩以睾丸发育增大为最早特征。家长在给孩子洗澡或洗衣服的时候得密切关注孩子有无第二性征提前发育和分泌物。二、什么原因会引起性早熟呢?答:除了疾病以外,主要是“激素”的原因,有些是摄入的,有些存在于坏境当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的性早熟都是被“吃”出来的。①催熟的食品:现在许多不良商家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创造出最大的商业价值,在动植物的饲养或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促熟剂,比如被催熟的家禽和反季节蔬菜水果,食用这些食品就成为促早熟的高危行为。②油炸类食品:烤肉、炸薯条等过高的热量会在儿童体内转变为多余的脂肪,引发内分泌紊乱,导致性早熟。③豆制品:豆制品内含有大量大豆异黄酮,是种植物激素,多食也会引起孩子性早熟。④补品:有些家长爱子心切,不惜花大价钱购买虫草,人参蜂王浆等保健品,初衷是为了孩子,结果却害了孩子,造成了性早熟。⑤化妆品:乳母在乳房上涂抹含有激素的丰乳膏,幼儿吮吸母乳时连同激素一起食入,即可能诱发性早熟;年轻的母亲常给给孩子涂抹成人用的洗面乳、珍珠霜、增白蜜等含有激素的化妆品,激素透过皮肤吸入体内,易使孩子出现性早熟。⑥有些家长口服避孕药保管不善,被孩子拿来当作糖果吃,也会导致性早熟。⑦睡眠:睡得太晚或开灯睡觉,则会减少松果体褪黑激素的分泌,减弱对性腺发育的抑制,导致性早熟。⑧社会心理因素:现在很多电影电视中的成人化镜头,如恋爱、拥抱、触摸、接吻等,容易引起孩子的模仿,少儿节目中掺杂了越来越多的成人语言,甚至个别儿童类动画片中人物的衣着也非常的暴露,儿童不自主地耳濡目染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些环境刺激都会促使儿童性早熟。⑨环境因素:现代工业及农业,大量使用洗涤剂和农药严重污染了自然环境,造成土壤、水、植物中类激素污染物质长期残留和蓄积,并被儿童直接或间接摄入,即可与生殖器官激素受体结合,引起生殖发育异常。⑩遗传:父母发育较早的,孩子往往发育也比同龄儿童早些。三、要是怀疑小孩性早熟了怎么办呢?答:要上正规医院就诊。首先查明是不是性早熟?是哪一类性早熟?发育的程度到了哪一级?评估病情程度,并且因人制宜地制定治疗方案。四、性早熟常规都要做些什么检查?①骨龄:拍摄非优势手正位X线片(包括腕骨及桡尺骨下端),由放射科专人按GP图谱法或TW2方法测算骨龄。骨龄超过生理年龄1岁以上可视为提前。②子宫卵巢超声检查:患儿适度充盈膀胱,应用二维超声测量子宫长径、前后径、横径;卵巢长径、前后径、横径;测量卵泡最大直径及个数,并用公式计算子宫容积和卵巢容积。③磁共振:目前对性早熟男孩、以及6岁以下性早熟女孩均应进行头颅蝶鞍区及有关中枢神经的磁共振检查,判断是否有颅内器质性病变及占位性病变。④性腺轴激素:卵泡刺激素(FSH)、黄体生成素(LH)、雌二醇(E2)和睾酮(T),男孩应加测绒毛膜促性腺素(HCG),以视有无分泌HCG的肿瘤。五、如何治疗性早熟?性早熟的治疗应该根据疾病程度选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因人制宜,量体裁衣。六、性早熟治疗有什么注意事项?首先得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吃药或注射药物,不能冒然停药。很多小朋友的家长在用药一个疗程后发现孩子的第二性征得到了有效控制,就立马停药,哪知数周后发现孩子的第二性征又出现了,只能再来医院就诊。反反复复用药停药会加大治疗难度,效果也不如初期明显。其次在饮食上,反季节水果、鸡肉、蜂皇浆等都不宜食用。孩子也不宜太胖,控制体重也很重要。

关爱老人健康 免费体检送爱心

“人民医院上门来给我们检查身体,真正解了我们的难题。”听说人民医院要上门体检,81岁的樊大爷早早地在社区卫生室楼下等着。5月10日,我院组织医护人员对健康社区65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此次体检活动,将为老人进行抽血、心电图、血压、查体等一系列的检查,并详细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大娘,通过检查,看得出您身体不错,就是血压有点高,已经到高压165,低压110了,得让他注意自己的血压,这是我的名片,身体有任何不舒服,可以打电话我……”我院神经内科主任陈孝东看着老百姓的体检结果耐心地向两位老人讲解道。希望通过此次健康体检活动,让老人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确保老人能够安享晚年。

我国麻醉学科要实现“五个转化

中国长江医学论坛-2014麻醉学年会暨江苏省第十九次麻醉学学术会议于5月10日至11日在江苏扬州胜利召开。会议中现任中华医师协会麻醉学分会主任委员刘进教授再次重申我国麻醉学科发展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化”。在普遍提高麻醉安全和有效的基础上,我国麻醉学科要实现“五个转化”1、麻醉安全围手术期安全2、手术和检查无痛麻醉科主导的多学科合作的“无痛医院”的建设3、小作坊师徒模式大规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以“中心”为“终点”的研究(4B+4P)以“4S”为终点的转化医学研究5、亦医亦护亦工的麻醉医师单打独斗的科室有医有护有工的结构合理的临床科室4Bfrombedside,tobench,backtobedside,withbetteroutcome4Pnewproduct,newprocedure,newprotocol,newproof4Ssavemorelife,savehigherqualityoflife,savemoremedicalresources,satisfiedpatient,

我院与各临床科室签订《抗菌药物应用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5月5日,在行政楼八楼会议室,副院长朱宝林及临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抗菌药物应用责任状签订会。随后朱院长一一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朱院长指出责任状的签订是旨在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全员每个医务人员诊疗过程,责任状的签订,要做到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真正有效地促进抗菌药临床合理应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沭阳县人民医院手麻系统正式运行

2014年4月28日,我院手麻系统成功接待苏州市中医院考察团的参观,受到他们的高度评价,“规模之大,影响之重”。对医院的发展提供了信息化的保障,可以充分满足医患工作开展的需要,极大地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满意度。历经数月的辛苦奋斗,在各位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的手麻信息化系统从手术申请、手术安排、麻醉安排、术前访视、麻醉记录、术中用药等环节实现了信息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优化了工作流程。同时在三楼手术室的入口处和四楼手术室的患者等待区,各增加了一个显示屏,尤其是四楼手术室患者等待区的显示屏,为患者家属不仅仅提供其亲人的手术信息,而是减轻其焦虑等待的心情,受到患者的广泛好评。

沭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服务承诺

一、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种卫生法规。2.承担全县医教研防、急救等工作。3.承担突发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4.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服务内容1.为全县人民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优质服务。2.为全县人民提供健康体检及健康咨询服务。3.负责各级卫生主管部门下达的疾病防控工作。三、服务承诺1.医务人员佩证上岗,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不冷落病人。2.落实首诊首科负责制。急诊开设“绿色通道”,并保持24小时畅通。3.简化就诊流程,缩短候诊时间,门诊大厅设有导医台,配有专职导医护士,设立电子叫号系统,保证就医秩序。提供便民措施(免费供应开水、轮椅、乘坐大巴车等),住院病人有专人陪送。4.“120”急救免费电话全天候开通,保证接到呼救电话后一分钟内出车。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常用药品、治疗项目收费价格实行公示,门急诊收费项目和住院费用实行“清单制”。6.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做好出院病人随访工作。7.各种医疗检查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诊检验、放射、超声、CT等检查24小时提供服务。8.杜绝假劣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严格执行发药查对和告知制度。9.门诊节假日,双休日照常开诊,每天有专家坐诊,周六、周日有省人民医院专家来院坐诊、手术、查房、教学。10.廉洁行医,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拒收“红包、回扣”,发生投诉及时处理。四、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姓名:周业庭办公电话:83557553手机:13951525099五、联络员姓名、手机、投诉监督电话姓名:谢跃进手机:13815714328投诉监督电话:白天:83559871(督查办)83551037(医务处)83558521(护理部)夜间:83559994(总值班)节假日:83552038(院办公室)白天、节假日:83558392(门诊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二十三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第二十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第三十条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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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晚期还能手术吗

食道癌发展到晚期,如果说没有出现转移或者是严重外侵的现象,而且患者的身体情况良好,能够耐受手术,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手术治疗的。但如果说已经出现了转移或者是严重的外侵等情况,则无法进行手术治疗,要考虑其他的治疗方式。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彩超副脾可能会是肿瘤吗

如果食道癌患者无法进食,可以选择手术的方法切除病灶、通过手术重建消化道、在食道内放支架等方法进行治疗,基本上可以恢复饮食;如果采取这些措施效果不佳,还可以让患者使用鼻饲管、静脉输营养、在胃或小肠造瘘等,为患者补充营养。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要做什么检查

如果有吞咽困难、食道梗阻等症状,怀疑是食道癌时,可以做钡餐和X线检查,对食道癌做出初步的判断;还可以做胃镜检查、纤维食管镜检查,可以对食管癌做出明确的判断;也可以进行病理活检、胸部CT检查等,对疾病进行确诊。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中期手术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食道癌中期患者术后首先要调整心态,保持乐观开朗的情绪,坚定战胜疾病的信心,才可提高治疗效果;其次要注意合理饮食,术后五天内禁食、一周左右吃流食、两周可以吃固体食物,恢复正常饮食后应多吃抗癌的食物;还要注意做好定期复查。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中期手术能活多久

食道癌中期手术后具体可以活多久,需要根据患者个人情况,以及治疗方法来判断,大多数患者通过及时手术治疗,5年生存率都可以达到30%左右。如果在手术后积极的进行一些辅助治疗,例如放化疗,且积极的做好护理工作,则可以适当的延长生存期。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前兆

食道癌会有一些前兆,比如患者在进食饼干、米饭、馒头、红薯等食物时会有哽噎感;进食的时候胸骨后或者心窝处会有疼痛感,尤其是进食的前两口,疼痛症状会更明显,停止进食后疼痛感会消失;患者还常感觉食道内有异物,食物停滞不下等。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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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能自愈吗

阑尾炎一般不能自愈,需要进行手术或使用抗生素治疗。阑尾炎是由阑尾发炎引起的,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并引起严重感染。 阑尾是人体消化系统中的一部分,位于大肠右下腹部。当阑尾发炎时,通常会出现腹痛、发热、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如果不进行治疗,阑尾会继续发炎,并在一定时间内形成脓肿或穿孔。这可能导致阑尾破裂,使感染物进入腹腔,引起更严重的感染症状,如腹膜炎。 治疗阑尾炎通常会包括手术或抗生素治疗。手术通常是通过腹腔镜或开腹手术来切除发炎的阑尾。抗生素治疗则是使用抗生素来消除感染,并预防感染扩散。 如果怀疑患有阑尾炎,应立即就医并接受合适的治疗。自行等待并希望其自愈可能会导致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甚至威胁到患者的生命。
徐建威
徐建威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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