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入院手续?
1.凭住院通知单、就诊卡、医保病历、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读卡手续。
2.急诊病人三天内补办读卡手续。
3.泰兴、兴化、靖江、姜堰的医保病人须到当地人社局开通医保卡,方可办理读卡手续。(姜堰开卡号码88232308)
4.外伤、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病人先到所属的医保中心申请,入院三天内凭医保中心出具的“读卡通知”到住院处补办读卡手续。
二、哪些情况不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事故、工伤、自杀就医的医疗费用和应由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住院期间医患应注意哪些事项?
1.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特殊情况离院前须办理请假手续。
2.在诊疗过程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保病人人均住院费用。如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检查或材料,必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自费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四、住院医保病人个人承担哪些费用?
1.住院起付款。
2.自理费用:
(1)乙类药品自付10-40%;
(2)乙类诊疗项目自付10-20%;
(3)一次性材料:国产材料自付20%,进口材料自付40%,累计4万元封顶。
3.自费费用:自费药品费、诊疗费、材料费。
4.医保范围内费用分段结算:
(1)城镇职工医保
0―1.5万元的部分自付9%(退休人员7%),1.5万元―6万元的部分自付5%(退休人员3%),恶性肿瘤病人自付比例减半执行;
6万元―40万元的部分个人自付10%;
40万元封顶。
(2)居民及学生儿童医保
0-20万个人自付32%;
20万元封顶。
5. 姜堰、兴化、泰兴、靖江的医保病人自付费用按照其参保统筹地区的自付标准缴纳。
五、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持预交款收据到住院处结算费用、打印明细清单。
六、如何办理慢性病门诊及特殊病门诊?
1.慢性病病种:30种,详见表1;
表1: 泰州市医保慢性病病种
2.慢性病申报程序:
医保中心领取表格→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门诊服务台盖章→医保中心审批;
3.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
起付线: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500元;
报销比例:目录范围内费用报销60%,公务员、教师报销80%。
七、如何办理家庭病床手续?
1.可申请家庭病床的病种:脑血管疾病引起的瘫痪、恶性肿瘤晚期、行动不便的医保病人;
2.申请家庭病床的程序:医保中心领取表格→医生填写申请单→医保办盖章→医保中心审批;
3.报销政策: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每月限500元)报销80%。
八、生育保险政策
1.产前检查报销1000元;
2.住院分娩定额结算费用:顺产2500元、剖宫产4200元,超标的部分医保中心不予支付;
3.流产费用:3个月内400元,>3个月1500元,稽留流产2000元,超标的部分由患者承担;
4.计划生育费用:上环200元、取环160元,超标的部分由患者承担。
九、医保病人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医保中心领取表格→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科主任签字、盖章→医务科审批→医保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