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生诊治需要入院者,由医生开出"入院登记表"后,请您认真填写"入院登记表"各栏目内容。曾经入住我院的患者请填写"住院号",(如记不起,可向住院处工作人员询问、或直接到中山楼4楼病案室查找)。
到住院处(门诊A区和B区之间)入院登记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将根据患者的病情收取一定的预付款(省、市、区公医或特约单位患者,请出示医疗证、交记帐单,交预付款2000元),并请您妥善保管好预付款收据,出院结帐时须出据此收据。
办好入院手续后,即在入院登记处购买饭菜票、领取卫生用品。
由住院处派专人护送患者到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