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第四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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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号须知

          一.凡就诊患者均需先到挂号处挂号。挂号时间:上午7:00-10:30;下午1:00-3:30。

          二.初诊挂号:

          1.凡初诊患者原则上均需建立门诊病历手册(小病历)。经医师诊断后需要建立大病历者请持原门诊病历手册到挂号处办理病历改建手续。

          2.凡初诊挂号即需建立大病历的患者,请于挂号后填写病历并将病历交回挂号处,由挂号处统一送到患者就诊科室。

          三.复诊挂号:凡复诊患者须持挂号证或门诊病历手册办理挂号手续。复诊不得重建病历。

          四.凡持有卫生部保健局干部保健医疗证的初诊患者可直接到特诊科办理挂号手续。

          五.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和电脑预约挂号服务。凡需要特需服务的患者请到六层综合科护士台办理挂号手续。已通过电脑网上预约挂号者务请于就诊当日8:30前到挂号处办理挂号手续。

          六.挂号费(含诊疗费4.00元)

          1.初复诊:

          普通门诊周一~周五5.00元周六5.00元

          专家门诊知名专家14.00元主任医师9.00元

          副主任医师7.00元主治医师5.00元

          特需门诊主任医师60.00元副主任医师40.00元

          特色门诊60.00~100.00元

          2.急诊:周一~周日5.00元

          3.凡上述门急诊挂号患者同时另收取新建大病历费2.00元,新建门诊病历手册0.50元。

          七.门诊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

          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

          八.患者挂号后请到您所需要就诊的科室候诊,如有问题可由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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