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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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就医指南

          请出示本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转诊单》和(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院挂号就医

          一.门诊、急诊:挂号时请认真填写《医院患者挂号用基本信息卡》,在付费方式中勾选《农村合作医疗》,到急诊、门诊医生诊室治疗,在收费处现金结算。

          二.住院:

          1.挂号后,请到住院接待处和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交金;

          2.入病房时请准确填写《不同付费类别确认书》(农村合作医疗),将《转诊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经治医生;

          3.出院时请到住院收费处(1号楼三楼/4号楼一楼)现金结算,并打印住院费用明细表;

          4.出院后请持《转诊单》、住院结算收据,到我院医疗保险窗口(1号楼四楼/4号楼一楼)审核盖章;

          5.我院参照执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三.医疗费用:

          1.门诊、急诊费用:(一般)自费,目前实行现金结算;住院费用:目前实行现金结算,一般乙类限制医保范围外的药品、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及医保目录外的均为自费(具体报销比例、范围等事宜请询问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

          2.回当地报销住院费用准备材料一般为:

          (1)《转诊单》(出院时由我院医保审核、盖章);

          (2)住院结算收据及费用明细表(由住院收费处结账窗口打印);

          (3)住院病志复印件(含出院小结):出院15日后到我院病案室复印(2号楼1楼病案室可办理住院病志复印件邮寄);

          (4)患者本人新农合就医手册、身份证及复印件;

          (5)诊断书(由病房管床医生开)。

          回当地报销住院费用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请询问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

          四.严禁冒名伪造转院,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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