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休息时间及探视制度
(一)病区作息时间6:00~6:30抽血、测体温等6:30~7:30早餐、服药7:30~11:30晨间护理、查房、治疗、特殊检查、给药等11:30~13:30午餐、午休13:30~17:00测体温、晚间护理、治疗、给药、巡视病房17:00~18:00晚餐18:00~20:00特殊检查、治疗、给药20:00~21:00就寝前准备21:00熄灯(二)探视制度1.按照规定时间探视病人,周一至周六7:45~10:00、21:00~次日6:00为限制探视时间,其余时间开放探视。周日及法定节假日21:00~次日7:45为限制探视时间,其余时间开放探视。2.探视者不得将被褥、电器、躺椅等用品及宠物带入院内。3.探视者不得在院内留宿。4.探视人员的交通工具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5.探视者应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听从医务人员劝导,尽量减少对其他病员休养的影响,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护记录。6.来访家属可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每天15:00~16:30)向医师询问病人病情。